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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范围

2022/07/16192 作者:佚名
导读:我市地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如下各种地方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1.企业所得税(不含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2.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5.土地增值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7.房产税;8.车船税;9.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10.

我市地方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如下各种地方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1.企业所得税(不含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2.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5.土地增值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7.房产税;8.车船税;9.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10.契税;11.耕地占用税;12.烟叶税,13.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暂由地税机关代征。

此外,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的征管。广东省政府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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