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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国土资源局简介

2022/07/16110 作者:佚名
导读:【内设机构】 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落实既定的收购、储备土地的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库,落实管理措施,管好储备土地,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和出让信息;负责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之保值增值,形成良性循环;协调、组织、监督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使储备土地有计划的生地变为熟地。 土地估价所: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评估,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评估等

【内设机构】

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落实既定的收购、储备土地的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库,落实管理措施,管好储备土地,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和出让信息;负责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之保值增值,形成良性循环;协调、组织、监督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使储备土地有计划的生地变为熟地。

土地估价所: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评估,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评估等。

业务咨询:提供土地法规、政策、土地有偿使用,地价及土地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土地登记中心: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包括抵押权、租赁权、耕用权、地役权、借用权、地下空中权)的登记发证;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负责在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出现的土地争议调处工作。

国土资源监督中队:加强规划、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全区单位和个人规划建设用地、资源开采进行监督和巡回检查;制止和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违法用地和乱挖、乱采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求查处的违反规划、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

统一征地管理站:依照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所征土地类别及人口、劳动力、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等情况,依法确定征地包干费用;依法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研究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切实可行的安置途径。

矿产资源规划与地质环境保护站:把矿产资源的规划与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做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在矿山建设中切实执行“三同时”原则,即防水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督矿山企业做好被采矿破坏土地的复垦工作,统筹安排,把矿山环境管理纳入矿业行政管理之中;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类;制订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定期报告制度等内容和监督程序。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办理纳费登记、纳费申报;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补偿费财会信息网络,开展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测绘工作站:承担本辖区建设用地定点、放线任务;承担本辖区内土地、建(构)筑物以及地面上其他附着物的权属性界址线测绘;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管理、保护辖区内的永久性测绘标志;依据城市规划,负责城市管网、道路的定期点放线。

【部门黄页】

地址:红古区平安路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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