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涿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的请示》(涿发改局字【2015】28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5】1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涿州市水务局。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水质检测车辆,改造水质化验室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7.6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8万元,县级配套29.64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5]828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