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对实施“十二五”规划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2010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梅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兴宁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 “三市”发展战略,突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三大重点,扎实推进“五联创”活动,抓项目促发展,调结构上水平,强基础蓄后劲,重民生保稳定,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努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比增1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增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增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增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增7.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增6.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