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具有稀缺性、垄断性、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能够满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土地对人类的意义通过流转表现为一定的金钱,这就是流转对价。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流转,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因此其流转表现的土地收益不是土地所有权的交换价值,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包含利益的交换价值。
土地流转应支付合理对价。由于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收益低下,有时甚至种田亏本,因而土地流转的对价常被忽略,被无偿或低价进行。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种地不再是倒贴钱的赔本生意,“倒贴皮”的流转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