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土地的重要性及其权利体系
土地是一国最重要的物质资源。有关土地上的权利,简称为“地权”或“土地权”,无疑是国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在中国, 由于人口众多,而士地资源紧缺,特别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工业化的蓬勃发展,可供利用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士地价格越来越昂贵,而农民失地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土地和土地权利越发显得重要。实践中,有关土地权利的冲突与纠纷曰益增多。土地权利的得失,将直接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安居乐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农民来说,丧失土地权利,无疑等于丧失了赖以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对于公司、企业而言,丧失土地权利则无疑是丧失了重要的财产资源,必然影响其发展;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一幅价值高达数亿、数十亿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得失,无疑关乎公司的生死存亡,得者经营事业可蒸蒸日上,失者则意味着退出江湖甚至巨额投资血本无归;对于私人业主而言,失去土地权利,例如其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则其住宅无疑如同“空中楼阁”,必然使其坐立不安;对于集体和国家而言,合理管理、规划利用土地资源,配置土地权利,关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关乎我们的国策和国运,关于中华民族的复兴。
土地权,不是孤立的一种或几种权利, 而是一个庞大的“权利群”。正如我国著名民法专家崔建远教授所指出的:“物权及其法律的重心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主要是土地上的物权”,而“土地上的物权并非单一的物权类型,而是一组物权,是存在土地上的物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