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督查、安全、会务、档案、机要、党建、目标管理、政务公开、议案提案承办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机构编制、调研、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财务股
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财务报表统计上报和收费许可证申报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报审和发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拆迁拆除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咨询、评估、经济等中介机构和勘察设计、安全监督等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管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相应从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查处违反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燃气经营、城镇市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拟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普法规划和培训计划;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等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负责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管理信息软件开发、网络建设以及软硬件的运行和维护;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