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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建设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发包或委托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并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在自治县从事勘察、设计、测绘、施工、监理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备案。 第二十条 凡为招标活动提供场所、提供服务、依法收费的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凡属国有投资、国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发包或委托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并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在自治县从事勘察、设计、测绘、施工、监理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备案。

第二十条 凡为招标活动提供场所、提供服务、依法收费的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凡属国有投资、国有控股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报建和招投标手续,实行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国有投资、参股或者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以及国家有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施工,必须进行建设监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应当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二十四条 征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的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不得推广使用未经认定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建材产品。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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