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

2022/07/16180 作者:佚名
导读:1、第一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区域内和平里街道、安定门街道、东华门街道、建国门街道、东直门街道、北新桥街道、交道口街道、东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阳门街道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的纳税申报征收;税务登记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各种方式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应征税款、应征其它收入、多缴税金及待征税金、待征其它收入的会计核算;票证管理;防伪税

1、第一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区域内和平里街道、安定门街道、东华门街道、建国门街道、东直门街道、北新桥街道、交道口街道、东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阳门街道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的纳税申报征收;税务登记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各种方式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应征税款、应征其它收入、多缴税金及待征税金、待征其它收入的会计核算;票证管理;防伪税控报税管理和防伪税控认证管理;申报当期清欠工作;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加收滞纳金等相关税务文书的经办以及短期税务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办理税务登记新办、变更工作。

2、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安定门街道私营以上企业纳税人及部分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3、第四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区域内和平里街道、安定门街道、东华门街道、建国门街道、东直门街道、北新桥街道、交道口街道、东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阳门街道内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发售工作;负责代开发票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开业、迁移、变更、停复业、非正常户处理、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以及税种登记和变更税种登记的管理;发票审批、售卖、发票款、发票代开和票证管理;应纳税额核定管理;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税务咨询;负责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进行纳税检查。

4、第五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建国门街道私营以上企业纳税人及部分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5、第六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北新桥街道、交道口街道私营以上企业纳税人及部分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6、第七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东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阳门街道私营以上企业纳税人及部分涉外企业纳税人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7、第八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工商注册地址为东方广场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央单位在京举办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以市属单位为主与外商共同举办的注册资本在折合500万美元以上(包含500万美元)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全区非居民企业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全区非居民企业合同备案、协定待遇的执行、售付汇管理、扣缴税款登记、核定征收审批、非居民企业税款征收、换开完税凭证、情报交换、档案管理。

8、第十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区域内龙潭街道、东花市街道、永外街道、崇文门街道、天坛街道、体育馆街道、前门街道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的纳税申报征收工作;落实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发票库房的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发售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私营以上内、外资企业各种方式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应征税款、应征其它收入、多缴税金及待征税金、待征其它收入的会计核算;票证管理;防伪税控报税管理和防伪税控认证管理;申报当期清欠工作;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加收滞纳金等相关税务文书的经办以及短期税务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保管、发售工作;负责代开发票工作;负责上报各类报表;负责发票资料的归集管理及发票情况的查询等工作。

9、第十三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龙潭街道、东花市街道企业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10、第十四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永外街道的企业、涉外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及全区总分机构企业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11、第十五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崇文门街道、天坛街道的企业及全区房地产、银行企业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12、第十六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体育馆街道、前门街道的企业及体育总局所属企业的各种税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迁移、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的核查;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取消资格、年审的管理;落实减免退税政策,进行减免退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对逾期未申报和未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及非正常户的认定、解除等管理;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综合管理;普通发票审批、发票验旧和税收票证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类税务文书的经办;税务咨询;其它税收管理事项。

13、第十七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城区区域内龙潭街道、东花市街道、永外街道、崇文门街道、天坛街道、体育馆街道、前门街道内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开业、迁移、变更、停复业、非正常户处理、注销和重新税务登记以及税种登记和变更税种登记的管理;应纳税额核定管理;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税务咨询;负责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进行纳税检查。

14、第二十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私营以上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利用CTAIS、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和各类数据,确定纳税评估重点,采用约谈、实地核查、入户检查等形式,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建立纳税评估业务档案,并进行整理、装订、保存。需要移交稽查处理的,按照规定办理移交。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