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80103
【发布文号】京地税企[2000]497号
【发布日期】2000-11-28
【生效日期】2000-11-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修订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0〕497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京地税企〔2000〕445号)及《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87号)文件精神,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做相应修改。现就修改内容、填报口径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