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充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政策规定,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调处房屋交易纠纷,查处房屋交易违法活动。
2、负责顺庆辖区内房屋交易(转让、抵押)的审核和备案、存量房合同网签和存量房资金监管;
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负责顺庆辖区商品房现售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核、发证,负责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和预售商品房预告备案;
4、负责市辖三区房产预(实)测绘成果审核备案、顺庆辖区楼盘表房源核验和房产测绘业务指导;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房地产档案馆
1、贯彻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收集、保存、整理、调阅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档案;负责综合开发利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档案,为房地产管理和社会各界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资料查询、复制利用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3、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市辖三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档案的形成、归档、补充和移交;
4、负责市辖三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
5、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的收集、统计;
6、负责县(市)房地产档案管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的业务指导;
7、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以及硬件、软件、数据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8、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顺庆办事处
1、负责顺庆区内的有关房地产管理,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顺庆区房屋租赁备案;
3、负责顺庆区内房屋的物业管理验收、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顺庆区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初审、备案;
5、负责对顺庆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中介管理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高坪办事处
1、负责高坪区内的房地产管理,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办理高坪区内房地产交易备案和房屋产权产籍收件、初审和复审业务;
3、负责高坪区内房产权属转移、抵押、租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
4、负责高坪区内商品楼盘的市场监管、检查工作以及办理商品楼盘预售许可的收件、初审业务,受市局委托代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
5、负责高坪区内房屋物业管理验收、检查、监督、指导以及白蚁防治的把关;
6、负责高坪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初审、备案,查处区内违反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7、认真做好高坪区内住房解危解困;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嘉陵办事处
1、负责嘉陵区内的房地产管理,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办理嘉陵区内房地产交易备案和房屋产权产籍收件、初审和复审业务;
3、负责嘉陵区内房产权属转移、抵押、租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
4、负责嘉陵区内商品楼盘的市场监管、检查工作以及办理商品楼盘预售许可的收件、初审业务,受市局委托代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
5、负责嘉陵区内房屋物业管理验收、检查、监督、指导以及白蚁防治的把关;
6、负责嘉陵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的初审、备案,查处区内违反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7、认真做好嘉陵区内住房解危解困;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宣传、咨询、受理投诉;
2、监督指导县、市(区)及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政策的实施;
3、负责市辖三区维修资金的开户、收缴、更名、过户、纠误;
4、负责市辖三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事前核实、事中监督、事后决算、核准支付;
5、负责稽查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6、负责市辖三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户核算、计息、查询及资金的筹划运作、保值增值;
7、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规定;
2、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登记备案;
3、负责市辖三区城镇既有房屋的安全鉴定;
4、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南充市白蚁防治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房屋白蚁防治政策、规定;
2、负责市辖三区城镇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掌握和监控全市的蚁情动态和活动规律;
4、指导和检查五县一市的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房屋经营管理一所
1、负责对顺庆下半城的直管公房进行经营管理;
2、负责房租征收及房屋租赁管理,加强对直管公房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3、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使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负责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和房屋解危解困,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房屋经营管理二所
1、负责对顺庆上半城的直管公房进行经营管理;
2、负责房租征收及房屋租赁管理,加强对直管公房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3、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使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负责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和房屋解危解困,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5、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