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2022/07/1684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事业、人防、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统一协调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等工作,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发展、人民防空工作研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和组织实施建设、房地产业发展战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事业、人防、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统一协调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等工作,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发展、人民防空工作研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和组织实施建设、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科技进步规划、改革方案及产业政策,指导、监督、落实;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办理审核和报批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负责拟订和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城市道路、给排水、泵站、桥梁、隧涵、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核或报批并指导协调实施;承担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负责规范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防建设管理秩序,提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等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活动;审核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开展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地产、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产业政策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规章;监督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出市、出省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省级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建设行业标准定额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和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监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管理城区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利用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人防建设等方面的档案。

(五)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特色乡镇建设和村镇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

(六)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等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指导建筑领域节能工作,拟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管理办法(制度)、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监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监督城乡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营运,推广装配式建筑。

(七)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住房保障分配计划;拟订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和保障标准、保障性住房租售价格标准;组织落实住房保障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性住房筹集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参与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报表工作。

(八)指导全县物业管理,核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城区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和分配使用工作。监督管理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全县房屋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和白蚁预防与灭治工作。

(九)负责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准备,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相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全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拟订训练大纲;组织实施全县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依法组织全县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拟订全县人防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县人防警报网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全县人防通信警报网畅通;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全县人防无线电管理。

(十)负责县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县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拟订人防和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人防、地震研究;管理全县民防人防、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民防人防、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代表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和县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开展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将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责转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住建领域招投标管理、行政审批和许可证颁发职责转入县行政审批局;承担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的职责,将震灾应急救援职责转入县应急管理局。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和许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震灾预报、震灾速报、震灾评估、震灾规划编制和参与重建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震灾应急救援工作;城区涉水事务由县水利局负责城区河流河道堤防、地下水、黑臭水体治理和管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建成区给排水等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