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属各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催办督查;协助局领导抓党务、群团工作;负责文秘工作、综合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来信来访、新闻宣传、保密保卫、财务审计、会议会务、后勤服务、接待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法制科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本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本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局的各项法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科
工作职能:严格把好水行政许可审核关,承担本局水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流转、会办和发证以及审批事项否定报备等工作;严格建立项目审批申报登记制度,做到“一门受理、文明服务、流转办理、程序规范、限时办结”的承诺服务制,推进规范有序,尽量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及时完成局领导和审批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汛办
工作职能:负责办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搜集整理水情、雨情、工情、汛情,负责统计洪涝旱灾情况,为领导防汛抗旱提供决策依据;责综合全市防汛、洪涝情况,编写报告、简报和发布新闻、汛期公告等,草拟有关通知、通告和命令;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级防汛抗洪预案和防汛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工程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防汛专用通信和报警系统;筹措、储备、调运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协调处理县市区间洪水调度中的有关事宜;承办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指挥部下达和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站、水保站
工作职能:负责、指导全区水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制订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管理水政监察队伍;组织制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利规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指导实施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文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堤塘涵闸管理站
工作职能: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堤塘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直属管理单位的技术业务。
海涂围垦开发站
工作职能:全区滩涂等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对滩涂资源实施监督、保护和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滩涂等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有关围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负责围垦项目立项、审批; 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区滩涂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已围滩涂等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
水利建设站
工作职能: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协调、招投标、管理、验收、技术指导;全区水利规划和计划的组织编制;水利重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和审查;水利工程建设的概算以及全区水利年度投资计划的提出和立项;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广。
河道所:
工作职能:负责防洪法规、河道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负责本辖区河道资源和防洪设施的依法保护;负责河道和两岸地堤防、护岸工程、护堤地、水流以及河道、河滩地的砂、石、土料的管理和规划、整治;协助司法机关对破坏河道防洪设施案件进行查处;防洪法规、河道法规赋予的其它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