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和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对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
(三)物业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指导;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市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管。
(四)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负责指导、规范产权籍的管理。
(五)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局系统财务核算与监督。
(七)住房保障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