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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简介

2022/07/16129 作者:佚名
导读:《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2017年吕梁市发布方案。 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号),

《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2017年吕梁市发布方案。

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情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吕梁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1)在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依据国家和山西省统一部署,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机构,制定详查工作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调查,掌握其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更新调查。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落实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现有监测站点和点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环保、农业、国土行业监测机构作用,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并建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补互联共享,客观、准确反映土壤环境质量及环境风险。按照国家和我市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密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等

3.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3)将土壤环境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8年底前,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县(市、区)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全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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