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综治、职称评聘、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作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务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规划基建科。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县际、镇区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县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初步设计的报批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三)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水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利水务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湖取土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水务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承担全县水利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水务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负责局属水利水务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组织水利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镇区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五)财务审计科。指导水利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水利水务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水利水务资金的计划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利水务资金、国有资产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有关水利水务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河长制工作科(工程运行管理科、生态河道科)。承担响水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县级河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县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
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负责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流域和区域骨干河湖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绿化工作。
(七)供水排水管理科。供水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县镇供水专业规划,开展全县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制定县镇供水工程计划;协调督查城乡供水设施建设,负责城乡供水工程及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供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供水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负责城乡供水综合协调和便民服务工作;指导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排水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编制县镇生活污水专业规划;参与生活污水水价规划和价格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参与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协调督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负责全县城镇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县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综合协调和便民服务工作;指导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编制污水处理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水环境治理、城镇排水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