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审计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法规;管理指导全市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或依据授权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国有控股企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辖区内外国政府赠贷款项目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各县区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