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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审计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综合协调、重要文件起草组织工作;承担文秘、档案、公文管理、统计、信息宣传、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保卫、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及本系统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按照干部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综合协调、重要文件起草组织工作;承担文秘、档案、公文管理、统计、信息宣传、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保卫、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及本系统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收缴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监察室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行政领导班子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经批准,调查本单位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联系特约审计员工作。

3、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法制和综合业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审计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立法协调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理局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组织对局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稽查和结果评估;负责对审理复核中涉及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事项的核查;负责审计综合业务,承担全市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拟定、工作安排、汇报等综合材料起草以及对外新闻发布和公告审计结果。

4、财政金融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市属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专题审计报告及有关材料。

5、行政事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科技局、监察局、司法局、文广局、体育局、统计局、信访局、人防办等部门及下属单位和公安、检察、法院、市委各部门以及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有关综合、专题材料。

6、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的农业专项资金、扶贫、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有关综合、专题材料。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以及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建设补助等住房保障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有关综合、专题材料。

8、经贸审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的发改委、工信局、安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旅游局、供销社等部门及下属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有关综合、专题材料。

9、社会保障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药监局、计生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起草有关综合、专题材料。

10、经济责任审计科

主要职责: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对市管领导干部、所辖县区审计机关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11、内部审计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协会日常工作。

12、审计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处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审计处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编制审计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表、汇制审计成果;负责草拟、修改重要文件,办理审计处日常政务和信访接待;管理文档资料和文件的收发、传递以及本处印鉴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干部考核、干部培训以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3、审计处一科

依据省审计厅授权对中、省驻商单位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4、审计处二科

依据省审计厅授权对中、省驻商单位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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