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全省电力行业统计和可靠性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发布电力行业有关信息。
2. 参与制订全省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投资与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
3. 负责制订全省电力行业标准,对电力产品质量和电力行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4. 负责组织全省电力行业人才、技术、职业培训。
5. 承办全省电力行业劳动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鉴定。
6. 参与电力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参与资质审查工作。
7. 负责组织全省电力行业科技成果评审和推广应用。
8. 参与组织电力行业承装(修、试)施工资质的审核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审工作。
9. 参与组织电工进网作业培训、资格审查以及《电工进网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审工作。
10. 参与组织输、变、用电设备技术及产品鉴定工作。
11. 参与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制定,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的工作。
12. 参与全省供电营业区划分。
13. 组织展览会、展销会。
14. 经政府授权,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
15. 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16. 受委托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17. 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8. 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19. 协助完成政府之间有关电力工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
20. 承办省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电力行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