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将贯彻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个方面,它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建设美丽中国必由之路。鉴于此,制定了地方标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DB34/T 3922-2021)。
标准计划
该标准编制任务来源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文件,项目计划编号为2020-02-161。
2019年1月22日,依据《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5)年》(皖国土资发〔2017〕200号),编制了标准实施工作方案(设计书)及地方标准计划任务书并行文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地方标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DB34/T 3922-2021)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2019年6月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合肥书法大厦组织专家审查标准工作实施方案及地方标准计划任务书,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生态修复处、财务处及安徽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等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细化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适用范围和内容框架、明确了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2019年4月—9月,开展了安徽省地下开采金属矿现场调查、调研,专题调研了马鞍山、铜陵、霍邱、庐枞等矿集区,开展了137个矿山摸底调查工作,101个矿山实地调查验证工作,进行了数据分析研究、编制了调查报告。
2019年9月16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关于开展《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编制工作的函”将编制任务下达给我中心。
2019年6月—2020年4月,项目组开展了综合研究(项目组每半月至一个月开一次集中研讨会,先后开展了11次讨论会),2019年12月标准初稿完成后,项目组召开会议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讨论,和修改完善,对内容及章节划分进一步进行了优化。
2019年12月—2020年4月,开展了两轮定向征求意见及自然资源厅网上征求意见,共获取书面意见53条,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各章节内容。
2020年6月,在合肥市组织专家召开了项目调查报告专家论证会,进一步核实数据的可靠性,并形成了专家论证会审查意见。
2020年11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对标准文本进行审核(内审),项目组结合论证会专家意见,进一步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式形成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2021年6月8日,地方标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DB34/T 3922-20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7月8日,地方标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DB34/T 3922-2021)实施。
地方标准《地下开采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DB34/T 3922-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査管理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硏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主要起草人:王旭东、李同鹏、陈善成、管政亭、尹峰、刘桂建、武飞、吴泊人、汪为平、番国林、陈佳、许杈辉、李书钦、刘海、周春财、李迎春、费玲玲、安永梅、代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