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健全,制度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有关要求,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主任为总责任人、委分管副主任为分管责任人,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机构,印发了《关于做好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工作的通知》(渡发改发〔2014〕13号)文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的协调;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版块设置、充实版块内容
2013年,我委进一步对版块进行调整完善,并加强内容的更新。目前,我委门户网站包括了单位简介、职能职责、项目审批服务、发展和规划、重点项目、价格和收费信息、文件工作、工作动态等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