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28日成立,全州地税系统下辖12个县(市)局,2个直属机构和2个派出机构。截止2016年,全州共有干部职工106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3人,占3.1%;本科学历397人,占37.3%;专科学历491人,占46.2%;高中及以下学历168人,占15.8%。具有五师资格17人。全系统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4岁。退休职工159人。党员685人。主要负责全州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等13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和养老保险费等5种社会保险费以及工会经费等8项基金的征收工作。
多年来,大理州地方税务局在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实践省地税局“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的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的工作总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治税,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连年圆满完成省地税局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保障地方财力和促进大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