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本是区县政府发给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的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很多是指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产权证 ,只有村里发的居住证,此证一般是发给自己的村民的,被大家戏称为小红本,而现在很多城中村都对外销售,后享受村民待遇,将来有机会有可能办到正式的产权证。 98年以前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发的也有小红本,根据建设部1997年11月12日公告,最晚至1998年7月1日,全国各省区市必须颁发统一格式的房产证即大红本。同时开展房产证的换发工作,所以如果至今没有 换发新的统一的房产证的,就可能是旧的小红本。
1998年以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 ,实行了统一格式发放,这就是人们说的“大红本”。而“小红本”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
1998年以前,由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100%产权,档案齐全,而且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况时,可以上市交易,同
时可换成大红本;另一种是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规定在
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能自由上市交易、不能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