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不仅担负我市内四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工作,还为我市土地交易工作的管理、制定出让流程等政策性文件提供了第一手基础材料,同时对周边区、市、县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和完善了我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交易工作。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大编发[2007]31号文件精神,土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工作,编制土地交易文件、组织签订《中标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等,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续开发建设手续的办理,提供合法依据和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