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市下达绿化任务,制定全区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每个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株,组织全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
(四)充分发动全区社会力量投身绿化工作,管理指导园林化单位和园林化庭院的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小街、小巷的垂直绿化和道路两边植树、铺草工作。积极搞好每年的大型花展和沿街单位摆设盆花。
(五)所有树木绿地的养护管理(打药、冬剪、浇水等);所有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园林小品、栏杆、雕塑等);
(六)负责全区的专业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区园林绿化队、街道办事处对公共绿地、树木、园林绿地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七)协助市园林局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进行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审批工作,依法处理违法违纪占绿、毁绿地行为。调解绿地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方案。
(八)搞好绿化局自身建设,强化各种规章制度,保护百年以上的古树和稀有、名贵树种。
(九)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十)负责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
(十一)负责处理“12319”城建热线、万米网络化管理和迎泽区“为您解忧愁”热线的接收回复及有关我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建议、咨询、监督、举报等事项。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