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欧阳秋文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
3、负责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信息综合、秘书事务和招商引资;
4、负责信访、档案、保密、保卫、接待、计生、爱卫及后勤服务工作;
5、指导全系统机关建设和办公室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人:陈英伦
1、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
2、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参照公务员管理;
3、组织直属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专业技术评聘和劳动技能鉴定;
4、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有关干部任免、培训、政审、档案有关具体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岗位教育培训;
6、办理全局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三、计财股 负责人:唐海英
1、研究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负责国土资源各项规费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3、对土地、矿产有关规费的征收、使用进行财务监督;
4、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核;
5、负责直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
6、对直属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
四、城市用地股 负责人:陈亮亮
1、负责承办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国有非农土地划拨供应的管理;
3、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
4、组织建设用地会审;
5、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事宜;
6、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建设用地信息;
8、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五、农村用地股 负责人:阳朝晖
1、严把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关,依法做好农村村民建房报批和审批工作;
2、做好农村土地登记发证、档案等基础业务工作,确保全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完成,
3、认真办理农村建房等信访案件;
4、做好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门面土地收益金的收取工作;
5、做好新农村和小康村建设用地选址工作;
6、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和非法采矿的巡查工作,积极配合收取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费;
六、信息管理股 负责人:何冰
1、负责政务平台信息化工作。
2、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设施实物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和电脑系统的升级;
3、负责本局各数据库的管理;
4、负责本局国土资源网站、办公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5、负责发布国土资源信息;
七、地籍股 负责人:周绘
1、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
2、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协助重大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3、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
八、地产股 负责人:周常杰
1、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收回的有关工作;
3、负责编制土地资产处理方案,规范土地市场;
4、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基准地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
5、负责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
6、盘活存量土地,做好闲置土地处置,为企改服务;
7、组织好地产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耕保股 负责人:谭小勇
1、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
2、负责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
3、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拨补意见;
4、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
5、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6、承办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上级农业区划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测绘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庆平
1、贯彻执法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政策;
2、负责测绘单位认证管理;
3、实施测绘行业管理;
4、依法进行测绘登记,按国家规定审核县外单位、个体测绘业者来安仁测绘项目;
5、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和地理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
6、依法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7、承办上级测绘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十一、矿管股 负责人:赵爱龙
1、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
2、负责办理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出租、出让、招标、拍卖等权属变更的审核登记;
3、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调处采矿重大权属纠纷;
4、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
5、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
6、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组织征收矿产资源有关规费审核减免申报。
十二、政务服务大厅 负责人:何冰
1、负责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用地、地产处置、土地登记发证及探矿、采矿等申请资料的登记、发证、报件;
2、负责向当事人发放办件结果文书、证件;
3、负责接受业务咨询;
4、会同信息股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十三、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人:杨小明
1、负责对单位和个人遵守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
3、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4、组织本系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国土资源犯罪和违纪案件材料的移送工作。
十四、法规股 负责人:阳妙珠
1、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2、组织对起草涉及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组织对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
4、组织对不服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应诉工作;
5、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十五、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含交易中心、测绘队) 负责人:豆书平
1、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和储备工作;制定行业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
2、接受主管部门和其它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及其它国土资源的交易行为,提供招标、拍卖等技术支持;
3、发布土地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和其它信息咨询服务;
4、负责地籍地政、建设用地、地质勘查、矿山和行政界线以及其它受委托测绘工作。
十六、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人:刘忠盛
1、负责市、省、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立项、审批和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2、做好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施工、验收工作;
十七、地矿服务中心 负责人:赵爱龙
1、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估;
2、负责矿山企业有关规费征收资料和年检年审资料的核实;
3、负责采矿权招标拍卖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的技术鉴定工作;
5、代理矿山企业收集汇编有关技术资料;
6、组织征收矿产资源有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