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本级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局稽查工作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 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转批的来信来访及偷、抗、骗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协调或查处分局移送的偷、抗、骗等税收违法案件和上报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开展税务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税收大检查,协调处理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向司法机关移送触犯刑律的税务案件,并协助配合查处。
6、 负责本局稽查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
7、 负责将发现日常征管工作薄弱环节向征收管理部门反馈。
8、 收集、整理、保管稽查工作资料、档案,并向上级稽查机构报送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和案例等。
9、调查研究,掌握反馈信息,提出加强完善地方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
10、负责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送达和稽查人员检查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工作。
11、办理县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