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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54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1年,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自治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巴彦淖尔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

一、概述

2011年,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自治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巴彦淖尔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

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2001年开始,我市就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006年初,正式明确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承担。目前,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2011年,为了更有效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行为的行政法规,也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很多明确的规定。

1.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我市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则》(巴政办字[2008]98号)。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地、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目前,《指南》、《目录》内容的发布、更新、完善已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

2.《条例》规定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建立公众查阅点。市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通知》(厅发【2008】38号),《巴彦淖尔市地方文献出版物典藏本缴送办法》(巴政办字[2009]213号)等文件。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的建设、政府信息的移送管理、文件的保密审查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资料的接收、统计、整理、上架,对公众的开放等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2011年公共查阅点共接待查阅人13626人次。

3.建立新闻人发言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党新闻工作的重大举措。2011年,市委、政府下发了《巴彦淖尔新闻发布实施意见》(巴党办[2011]21号)通知,对我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成立了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2011年我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

4.根据《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我市也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公布,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布。目前,我市已经对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正在落实当中。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筹备建设,始于2002年。经过十年的建设和运行,巴彦淖尔市及七个旗县区均设有政务服务中心,另有市国土局、房管交易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临河区交警大队五个分大厅。各中心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联审联办,一个窗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筹资和网络建设、资源交易等办法,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许制等工作制度,完善了窗口管理考核、投诉受理查处等工作机制,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和科学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008年市委政府自筹资金在新区投资1.4亿元,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2011年4月,我市下发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和量化,并形成制度,报经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公布执行,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和公正。

三是开展清理和确认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工作。2011年我市下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1】27号)。通过清理,市政府对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42个行政机关、17个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22个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进行了确认。

到2011年底,我市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全部通过网上媒体向社会公开,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对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电子政务

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基础信息网络宽带改造和无线城市建设,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全市通信光缆长度达到12281皮长公里,光纤宽带网络已延伸到48个苏木镇和16个农牧场。网络已承载了市电子政务办公及各专网系统。全市已形成了上联自治区电子政务平台,横联市四大班子、112个市直部门,下联7个旗县区、48个乡镇(苏木)、16个农牧场、12个办事处的三级电子政务专网体系和统一的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网上公文流转、信息报送、会议通知、电视电话会议等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努力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水平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目前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住房、食品药品监督、农资等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都已纳入了办事公开范围。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核心内容是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予以公开。用制度的形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布,让人民群众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企事业单位管理活动过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有利于了解人民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办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意识,改进作风,优质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各种困难,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正得到体现。

政务公开的持续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使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明显增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通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产生了实质性转变:公开范围从重点向全面、从内部向社会发生转变;公开内容从最初领导职责、机构职能等的公开发展到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等内容的办事公开、决策公开转变;公开形式由简单型向技术型转变,由最初的公开栏、小册子、明白卡发展到触摸屏、滚动式大屏幕、互联网、远程视频。这些转变既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水平,也极大地推动我市政务公开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巴彦淖尔政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便民手册、简报、公共查阅点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向自治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巴彦淖尔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向市人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巴彦淖尔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巴彦淖尔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绩效审计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巴彦淖尔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奖励办法》,《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巴彦淖尔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巴彦淖尔市排水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五个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开了《巴彦淖尔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巴彦淖尔服务业发展规划》、《巴彦淖尔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与保护规划》、《巴彦淖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市本级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全部向社会公布。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了《2011年度巴彦淖尔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五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达到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2011年市本级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共有24项,单一来源采购11项,竞争性谈判2项,询价采购239项,总共采购项目为276项(次)

5.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息。根据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推进临河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巴党办发[2011]16号)要求。制定了《房屋征收决定流程》、《房屋征收补偿流程》和《房屋征收搬迁流程》。市审计局对土地收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完成了土地征收项目的审计。

6.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的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综合保障等应急预案。并对气象灾害、重大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建筑事故的发生、发展、结果进行了及时的预测、预警通报。

7.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

全年累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22万条,民生服务信息达5.6万多条,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达560多件次,提供网上审批事项和办理查询220多项。目前,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3万人次,已成为市委、政府对外宣传和公众服务的重要窗口,连续几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优秀政府网站。

2.政府公报

通过《巴彦淖尔市政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3.会议

依照相关规定,凡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采取专家论证会和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技界、法律界、工商企业界人士和老干部、社区居民、农牧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确保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的实施意见》,我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市电台、电视台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及时地收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新闻线索,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版块,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畅通信访接待、行风评议、服务热线电话等群众诉求渠道,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2011年共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旗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2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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