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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67 作者:佚名
导读: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常德市国资委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奠定坚实基础。为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我委的特色和亮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将政务公开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常德市国资委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奠定坚实基础。为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我委的特色和亮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坚持我委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并提高信息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领导重视

  成立以市国资委副主任陈建军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设立了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张平凡、周载、薛佳。在常德市政府网站、委网站公开有关六稳六保、租金减免、优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等工作信息。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本单位修订了委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相关制度。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班子分别于5月份、10月份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解决了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等具体问题。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网站版面布局,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与政府门户网链接。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完整,并在部门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2020年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简报、座谈会、电话等各种渠道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498条。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企业整合转型有新进展

  大力压减企业数量,市级一级企业由原来的21家压减至10家,其中市级平台公司仅保留2家。加强战略性重组整合,采取市场化交易、非公开协议转让与无偿划转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城发集团、经投集团、财鑫金控等企业集团。市属国有企业近三年实现利润总额60亿元以上,资产总额年均增长近10%,2020年市本级综合债务率在全省市州排名大幅下降。通过整合资源做大国有资本、整合资产做优国资布局、整合资质做强国有企业。

 2、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有新举措

  进一步规范工资总额管理,严格审批16家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核定了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实施招聘,从严控制人员规模,优化队伍结构。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推进企业实施全员考核,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

  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强化物资保障。积极协调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委系统累计筹集发放医用口罩105万多个、医用酒精225吨、84消毒液8.3吨。强化政策落实,积极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工作,及时出台《关于疫情期间减免部分国有资产出租租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免除3个月租金,累计减免租金2932.08万元。强化积极作为。广泛开展“国企品牌‘惠’进万家”品牌推广活动和“践行国企担当、促进乡村振兴”农副产品集中采购活动,组织市属国有企业700多种商品上“线”出“镜”,带动房产、医疗、旅游、茶叶、交通等销售共计54292.248万元。

  4、树立国资系统良好形象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专项行动。制定了《2020年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三年(2020-2023)行动实施方案》,推行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政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优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定期督导企业开展优质服务,为文明城市建设擦亮底色;指导企业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效解决问题,树立良好国资形象。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 “全省标杆、国内一流”为目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畅通信访渠道,选派专人员到信访大厅参与接访工作,确保反映问题及时办理。组建“市长热线工作”专门工作班子负责热线问题处理和回复,组织工作人员到市市长热线办进行专场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获得信访主管部门和市民群众的高度好评。

 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年度信息公开任务。二是推进企业信息公开。2020年市国资委通过网站公开国有企业数据12条。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市民关切热点工作。2020年市国资委负责人3次带领监管企业负责人参与市长热线接话接访,在线回应、解答热心市民听众关心关切的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问题,同时市国资委网站也做了2次政策解读。四是规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签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笔

76,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专项工作人员不足。随着国资监管工作全面铺开,工作任务较多,编制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目前虽解决少量编制,但人员尚未到位。

  二是办公用房不够。本单位搬迁至洞庭大道68号后,办公用房总数不够,无法为政府信息查阅室、电子阅览室开辟单独的办公用房,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尚需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办公用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主要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一般不与社会自然人产生直接关联。本单位无行政执法权、行政裁决权,不存在相关公开情况。

  到2020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8%,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8条。

  本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全面梳理本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国资监管业务工作、创文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国资监管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就尽可能公开到哪里,努力打造“阳光国资”。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本单位全面梳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办法,并制定具体考核表对照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工作程序中,更好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委网站、公开栏、媒体(电视、报刊)、便民手册、微信、微博、政府公报、工作简报、干职会议、电话、短信、座谈、信访接待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下的国资系统,使国资部门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为国资国企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本单位简化工作流程,将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将一次性告知制度与一站式服务相结合,收到良好效果。2020年本单位工作获得省国资委、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获得全省2019-2020年度市州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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