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范围及工作任务
1、负责指导各区房屋调换使用权方面的咨询及纠纷调解工作;办理全市直管房之间的使用权调换手续。
2、负责向转让广州市区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个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单位代征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近几年交易事权下放工作的深入,目前该站只受理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受理的本市非房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的“二手房”交易和拍卖房地产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费)。
3、负责对作出公开出让处置的闲置土地进行前期摸查等相关工作;
4、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报批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5、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后实施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6、负责留用地预存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缴存、划拨的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