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公管办”),为开县人民政府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县公管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4、负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交易活动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备选库;7、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