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办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财务、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组织协调防汛抗旱业务培训;负责综合治理、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防汛调度科。
负责编制、下发全市中小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监督实施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参与实施中型水库的抗旱调度、应急调水;组织制定、编发市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负责市内主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涝工程实时防洪、排涝调度;负责各类防汛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督促处理险工隐患;参与全市防洪规划的编制,全市河道、湖泊、河口、滩地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协调工作;负责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技术设计的审查工作;协调参与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负责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防汛值班室和防汛会商室的管理;为主提出应急除险水利建设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三)抗旱减灾科。
负责抗旱准备的组织和督查;负责全市干旱影响评价工作;掌握、分析全市重点城镇、重点生态干旱监测区旱情、灾情;提出抗旱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落实城市和生态抗旱措施;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抗旱规划编制、抗旱应急水源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推广抗旱新技术、新措施以及抗旱先进经验;负责洪涝灾害统计、防洪效益分析、防汛工作评价及灾害评估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旱情和灾情;归口管理防汛抗旱报表系统的运用和更新;负责重大险情的上报,督促重大险情的及时处理和重点水毁水利工程的及时修复;为主提出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分配建议方案,联系防汛抗旱各项经费的申报和下达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负责全市防汛物资器材调度。
(四)应急科。
负责全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山洪沟治理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督促建立健全市防汛组织机构、防汛责任制和抢险队伍;组织指导全市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抢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负责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负责市水利局反恐办日常工作;负责市水利局应急办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