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管委办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公布、实施。
(二)负责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暂未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运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出让、土地招拍挂等活动的法律规章,制定全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
(五)制定综合招投标中心的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运作的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评标专家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评标专家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工作。
(七)负责受理对行政审批窗口及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处理。
(八)负责对镇(处)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的业务指导。
现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36个,共有22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1个“绿色通道” 窗口,窗口工作人员40名,承办行政审批项目288个,设有交警、劳动、国税、地税4个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