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宣传、网络、人事、财务、劳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工作窗口的党群工作。
(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检查市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公布和实施工作;负责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考评;负责拟订工作窗口运行规范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工作;负责对行政中心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及日常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考核,负责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处理。
(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市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对进入市综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心运作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市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建设;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协议服务机构的抽取、招投标合同审查及增加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的审核;负责受理对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