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招投标中心
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为市行政服务办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并依法组织各类招投标、拍卖、产权交易及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等活动;负责制定招标文件,组织签订招投标合同,并组织对中标项目的履约验收;负责在政府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负责使用和联系招投标专家库中的专家评委,按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委员会。
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主任:宋宏伟。
2、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行政服务办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货物和服务类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制定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负责抽取使用专家评委,按政府采购项目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负责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主任:慎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