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综合管理岗位。承办机关日常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办公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宣传、信访和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办重要会议组织及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承办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办公自动化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二)村镇规划和住房保障岗位。组织拟订村庄的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及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做好农牧区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农牧民旧房改造任务、美丽城镇、特色小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村镇建设任务,并承担项目申报、方案编制、任务分配、数据填报、考核验收等工作;承担全市村镇年报上报任务。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供热)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承担有关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督岗位。承办有关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承办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筑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指导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