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市收费局、市住房资金管理处)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的宏观控制和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直售房收入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以及收费项目。
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个体私营业户各项收费的征收。
6、负责市直预算外资金、收费的稽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年终决算的审核审批工作。
8、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9、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内设5个科室:
1、收费科
对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审查立项;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年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和管理,受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申请,审查减免项目;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的收入工作;汇编审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计划。
2、资金管理科
草拟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承办市级预算外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及缴拨款工作;承办省拨资金、城市增容费和土地出让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级“票款分离”工作,指导全市“票款分离”工作的实施;管理市直单位银行帐户。
3、票据管理科
负责收费票据的印制、保管、领购、登记、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4、稽查科(挂稽查大队牌子)
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5、住房资金管理科
草拟全市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管理和监督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售房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对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住房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代管中央、省驻德单位住房基金;编制全市住房资金的财务收支决算草案;参与全市房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德州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集中采购委托、资金支付、法规政策落实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缴、核算、管理、使用等工作。
(五)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指导和推动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复核市级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指标;具体办理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负责市级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管理;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制约机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信息数据统计系统,准确快捷地提报财政支付状况。
(六)德州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本市财政系统干部人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