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于一九八四年七月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名“德阳市房产管理所”更名为“德阳市房地产管理处”,隶属于市规划和建设局。
德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主要职能是负责德阳市区规划区内房屋产权、产籍、产业管理;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管理,公房租赁,组织房租收入,直管公房维修保养,调配余缺;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房屋买卖、交易、转让、抵押、互换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危房鉴定、房屋拆除备案监管、白蚁防治、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本处既是市人民政府行使房地产管理权和组织住宅建设的职能机构,又是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