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铁分中心和13个县(市、区)管理部,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资金归集管理科、资金营运科、财务科、稽核科等5个科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 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责任。自1995年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市中心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各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截止2004年12月底,全市参缴干部职工193600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9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亿元,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