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
1、负责机关党建工作;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员纳新、党员教育等工作;3、负责机关学习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4、负责印章管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1、协助领导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2、起草本局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纪要、通知及有关上报材料;3、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阅、归档和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和保存、保密;4、负责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督办,确保政令畅通;5、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6、负责介绍信、会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职工的考勤统计及接待、信访工作;7、负责办公用品、物品的统购、处置工作;8、负责单位财产的登记管理工作;9、负责全局的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10、负责局业务系统、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局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诉讼法》等涉房法律法规,并负责执行、实施和宣传;2、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业务指导,制定本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3、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资质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并实行资质动态管理;4、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预售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及房产开发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5、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 6、及时了解我县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信息,科学分析我县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与行情,掌握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动态及变化规律,为制定房地产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7、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质保金的收缴、管理工作;8、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研究拟定本县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和办法;9、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人资格审查等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