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旺,浙江省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专业培训
★ 1989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 1990年通过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
★ 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 2001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
★ 2003年通过浙江省律协组织的我省律师赴港交流资格考试,成为首批赴港交流律师。
学术成果
先后在《现代法学》、《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定位二十一世纪中国律师业》、《中国律师"边缘化"之思考》、《债权人代位权若干问题探讨》、《代理法范式比较研究》、《债权人代位权的实体与程序》、《我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等法学论文10余篇,并多次在全国、省、市律协研讨会获论文研讨二、三等奖,同时兼任星韵律师事务所所刊《星韵律师》杂志主编及主要撰稿人。
贺丹青,湖南彬州市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教学科研工作,发表有《民商法交易安全论》、《商品房预售广告之民法规制》等法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