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房地产企业,价格高于正常计税价格(开发成本 合理利润20以下)的,税率0%,高于合理利润20%但低于50%的,按销售价格10%征收,高于50%但低于100%的,适用15%,高于100%但低于200%的适用25%,高于200%以上部分,适用35%。
二.对炒房的,出售唯一家庭住房,5年以上免税,出售家庭拥有的第二套,税率20%,出售家庭拥有的3套以上的,税率50%。
三.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第一套,税率为零,购买两套以上的,税率30%。(以上为摘要)同时规定,政府买地收入85%上缴中央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