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特别消费税即将开征,然而有媒体报道称房地产物业税也即将在京沪深渝等重点城市开通,随后,这一消息却被有关人士否定。因为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 房地产特别消费税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
首先:分析最近出现如此多新税传闻的原因:
1:两会后各大城市房价出现报复性跳涨。
以北京为代表的各大城市在3.15号以后房价出现了爆发性的上涨,千人抢房,一天涨10万等现象比比皆是。房价在1-2月出现的暂缓上涨完全被短短几天时间的涨幅所取代。以北京为例,出现了通州房价月内上涨过万的现象,热炒导致郊区超过城区。
2:市场与政策期待的结果背离。
两会期间稳定房价的政策预期在两会第二天就因为土地市场的火热而难以实现。从09年12月开始的系列政策,难以抵挡待涨的炒房者。
3:最近重要媒体的报道
3月底开始的《新闻联播》、新华社连续数次评论房地产市场。使得市场明显开始对出台超过前期更严厉的政策出现担忧。最近几天的房地产股出现下跌就是证明。
其次:分析执行房地产特别消费税的可能性
1:这一政策如果实施将是世界历史来的最严厉调控
目前公认的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最有利的国家是德国,德国房价10年不涨:在德国,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交纳不动产税,只交纳宅基地的土地税。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还要交3.5%的交易税。如果通过买卖获得盈利,还要交15%的差价盈利税。自有房屋的出租除缴纳不动产税外,租金收入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在20%至45%不等(2009年后统一为25%的资本利得税)。最后,房子的管理、维修等费用也很高。重重的税收限制,已经大大压缩了炒房者进行“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
2:目前已有的房地产政策并没有达到最严格
A:目前的所有调控政策中并没有太严格的信贷政策,即使是对第二套房贷款也是执行的为首付4成,利率为风险定价。甚至还不如在08年执行的利率1.1倍严格。
B: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费并没有完全执行,例如个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房产再交易应该按照第三条,财产转让所得20%,而目前实际执行的为1%。
C:计税价格不能落实
目前各地的计税价格包括统计的价格依然与实际市场成交价格有非常明显的差距。一套房产市场价格为200万很可能纳税价格仅为100万。所以即使执行前文所说的房地产特别消费税也会因为难以确定税额而被市场消化。
特别消费税欲来 赶走疯狂投资客"para" label-module="para">
3月末至今,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成交大幅放量,多个城市出现开盘当日售完、隔夜排队买房的现象,与此前各地成交量普遍低迷的情况形成强烈反差。深圳楼市表现的尤为明显,进入四月以来,深圳开发商预期的售价都在提升,大大超过了2万元/平方米,高者甚至已在2.5万元/平方米以上,开发商的推盘量也进一步扩大。尽管3月深圳市二手房的租金回报率仅有3.12%创历史最低点,但有不少中介反映,投资客还在疯狂入市。高价房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扭曲,楼市调控风声越来越紧,但却一直不见住房消费税或物业税出台。
市场:楼市癫狂 投资客疯狂
一线城市房价一年最高涨150%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各地楼市又现“癫狂 ”苗头:一线楼市重现大幅提价,上海部分楼盘一年内的房价涨幅超过150%;土地市场的红火行情快速烧至长春、郑州、合肥等二线城市,泡沫危机同步蔓延;但各地保障性住房计划虚多实少。
深圳关外均价超2.5万
加价前:1月份价格在2万元/m2之下
加价后:2万元/m2以上已是共识,业内人士估计会在2.5万元/m2左右
基于3月份的市场回暖,一些区域开发商的售价预期重新上升。龙华将在5月份公开发售的3个高层楼盘,开发商预期的售价都已大大超过了2万元/平方米,高者甚至已在2 .5万元/平方米以上。
3月深圳新房均价20453元 投资客重新进场推高房价
深圳市国土房产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3月,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20453元,比上年同期上涨86.43%,环比上个月上涨15.36%,再次创下单月一手房销售均价历史新高。
由于“两会”之间并未有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再加上未来的通胀预期,这些因素使得自住客户和投资客重新进入市场,随后深圳二手房市场成交量逐周大涨,价格也不断走高。
深投资客疯狂 3月楼市成交创新高利率创新低
3月二手成交红红火火,创下多家中介业绩的历史新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租金回报率却在3月份创下历史新低。4月7日美联物业发布最新的住宅蓝筹指数报告(下称报告)显示,3月全市二手房的租金回报率仅有3.12%,创下历史最低点。中介表示,目前投资客只盯准房产价格的升值,投资回报率多少已经不在考虑范围。
评论一: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在可以起到抑制投机作用的同时,在细节上更有引导房地产合理消费的功能。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既存在住房自有率太高的弊病,还存在住房消费上超越收入的高消费倾向。重庆对200平以上的大房子,或者价格远远高于普通房的“高端房”征收惩罚性的消费税,一方面可以抑制住房的高消费,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开发商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更多开发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就此而言,这个政策比单纯征收“暴利税”要高明。就此而言,我对这个举措由衷地投赞成票,并希望通过试点的形式,在全国推而广之。
评论二:实事求是的说,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就现有的信息看,并非完美无缺,除了购买多套房产可以认定之外,对于“高端房”如何界定,无论是采用“面积”标准,还是“价格”标准恐怕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工作,需要做大量的调研才能确立。而且,“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政策目的似乎既有抑制投资,还有通过对高端房“征税”的手段来调节房地产消费行为,使命很重。
评论三:重庆的“房产特别消费税”要真正实施,在法律程序上需要国务院的特批,在税率设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的调研,但比起目前很多地方一些隔靴搔痒的做法,重庆在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方面的确下了很多功夫,想了很多办法,可谓善政。期待推而广之,普 泽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