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是原江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长,2011年和2012年,他分别从浙江引进了总投入1.5亿元和10.8亿元的两个民资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他应该拿到110万元的提成。然而,这笔招商奖励至2015年没有兑现。2015年10月,刘正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将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他支付应得的业务提成奖金110万元,同时要求开发区支付他垫付的工作经费1万余元。
因“招商提成”未兑现而诉诸公堂,刘正不是第一人。2006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称为“最牛政府奖金”的民告官案件,原告韩杰起诉邢台市政府不兑现其承诺的1650万元招商引资奖金。这样的案例在网上可以找到许多,足以说明“招商提成”政策在实际过程中的走形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