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余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有在编人员13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下设办公室、材料设备科、工程督查科。新余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多年来一贯以连续作战,敢打硬仗,施工文明,技术过硬而著称,被广大市民誉为“光明使者”,2009年被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评为江西省城市道路绿色照明“示范工程”,2011年被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评为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2011年被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评为2011年度市住建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自设立路灯管理机构以来,我市城市照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的目标,按照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的总体要求,秉承节能、高效、环保、安全、舒适的绿色照明理念,狠抓功能照明,持续改善市民夜间出行条件。同时,坚持把城市照明的功能性和艺术性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城市照明的观赏性,为现代城市注入了更多人文元素,也推动了我市夜景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