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后勤接待、行政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审核及局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建忠
二、财务管理处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集中支付、核算、审核等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公用车购置和更新等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按规定指导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政府采购计划;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编制部门经费收支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财务管理处处长:王红
三、资产管理处
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租赁、置换、处置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配备更新、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范围内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履行市级机关采购人代表的职责;拟订周转房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承担管理和安排异地交流的市级领导住房的具体工作。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王光伟
四、公务车辆管理处
负责市级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公务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公务车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拟订公务车辆购置、配备、调配、使用、更新和报废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车辆管理处处长:聂文革
五、基建房管处
按照权限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房屋修缮项目的立项、招标、监理、预决算审核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修基金和房屋修缮经费管理工作;参与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权限承担公有住房和房改房出售审核和市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基建房管处处长:周朝晖
六、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在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公示和评价考核工作;承担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承担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处长:叶国旗
七、安全保卫处
负责市民中心办公区的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相关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做好特种设备危险源的建档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承担市民中心办公区有关证件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市级老领导集中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值勤武警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定点维修及牌证管理事项;协助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年检和驾驶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安全保卫处处长:郭丙喜
八、综合管理处
参与拟订市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指导机关后勤服务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负责市级会议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民中心办公区绿化、保洁、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邮政信件和报刊杂志征订、分检、投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领导服务保障规章制度;负责市级领导的票务和接送服务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教育培训和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后勤服务业务交流活动。
综合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盛萍
九 、信息处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楼宇智能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市民中心办公区语音通信及相关经费;承担市领导干部和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信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局党务、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承担局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网站建设、维护、安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信息化工作。
信息处处长:刘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