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资产评估等工作。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非税收入管理局
依据《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东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监督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政策、项目管理及收入计划管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费、附加、土地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项目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审验、核销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及收费票据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稽查工作;负责监管彩票市场等工作。
基层财政管理局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区“乡财县管县用”改革工作。
公有资产经营中心
负责全区土地储备、拍卖收益,土地租赁收益,矿产资源拍卖收益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资金回收和贷款还本付息,并对投放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专项核算政府投资项目借款及还本付息情况;负责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会计所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规章的制定;监管政府采购活动;专家库建立及聘用专家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供应商投诉的处理。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审核预算支出上线指标;审核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办理区镇工资统发业务;负责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区直非税收入的收缴及会计核算;负责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分析;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部门决算的编审;参与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参与指导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财政监督检查局
负责监督全区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法》等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细则;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各类项目的报帐文件;负责组织竣工项目的运行管护;与农业科共同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检查、监督和有偿资金回收等。
高新区财税分局
负责辖区内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做好辖区内工商税收征管;负责管理高新区管委各项资金,对高新区基本事业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土地出让金支出、其他专项资金支出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支出计划,根据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高新区各项资金会计核算及财政财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高新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组织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反映各项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具体技术标准;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区局到各乡镇、街道的全区财政系统广域网;组织实施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横向连网;建立本区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局内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建设和管理财政网站;计算机与网络等软硬件设备配置的技术性把关;服务器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