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
协助中心领导协调日常工作。
1、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工培训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重大事件的报告,信息综合、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文档、打印、保密、督办、安全、卫生、接待、信访等工作;
3、负责中心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4、负责党群、政治工作和汇报工作;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站的设计、开发、管理;建立和管理本中心内部局域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6、负责联系、协调各管理部工作;
7、管理、指导和组织分中心和管理部开展相关业务。
8、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科
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办法》;
2 、负责编制中心管理经费财务预决算;
3 、负责市中心及各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经费、统计核算工作;
4 、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监督、控制工作;
5 、负责对各项收付款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客观公正审核,做好资金安全运营预测分析工作;
6 、负责市直中心、各管理部日常会计核算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7 、负责会计凭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9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贷科
1、负责市级和思茅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负责对各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监管、检查和指导及开展相关业务;
4、负责市级和思茅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和保全工作;
5、负责实施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变现,呆坏账的核销以及抵押物偿贷物的处理;
6、负责各类信贷文书档案的管理保管工作;
7、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归集科
1、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不到位和拒不执行的单位依法进行监督;
2、负责对单位提高、降低、缓缴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核上报;
3、负责对各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监管、检查和指导及开展相关业务;
4、负责市级和思茅区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工作。
5、认真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