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木工设备主要用于木质包装箱承力方木的锯切,以及木箱封闭箱板的裁板。
1、活动台面为轨道式,轨道为地轨,在设备左侧,受力后不变形,无抖动倾斜现象;其台面带清晰耐磨的刻度尺。
2、活动台面及固定台面均有钢板面板,固定台面与活动台面平面度误差在2毫米以内,活动台面略微高出固定台面,台面边角倒角处理。
3、锯片左右两侧操作台面均有方便锯切的挡板和靠尺尺寸刻度线,方便准确高效下料。
4、具有锯末收集装置。
5、设备、操作安全措施完善,具有必须的防护罩(防护罩应能完全罩住锯片上部和锯轴端头、能随加工木料的厚度自动调整)、电气接地、急停开关和能耗制动等保护措施。
6、推台滑轨精确、可靠、灵活、耐用、保养方便,安装有可调整的行程限位。
7、整台设备机架稳固,制造精细,涂装美观,运行稳定振动小,噪音低。
8、主要部件、外购件,电气件均采用施耐德或西门子产品,带漏电保护装置。
9、设备及部件资料齐全,不限于使用、保养、维护说明书和合格证等资料。
10、售后服务措施完善,保证使用需求。
1、 锯切电机功率:≥ 5.5KW,三相(四线制)AC380V 50HZ。
2、 锯切木材厚度:≥120毫米。
3、 锯片直径:≥400毫米。
4、 锯轴转速: 3000转/分钟。
5、 推台承重:≥ 300KG.。
6、 活动台面尺寸不小于:3.2米×1.5米。
7、 推台滑轨长度:3.2米。
8、 可锯切木板长×宽×厚尺寸为:3米×2.5米×0. 05米。
木工锯床必须遵照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 GB12557-2010《木工机床 安全通则》
2、 GB20179-2006《木工机床安全》
3、 JB5723-1991《单锯片手动进给木工圆锯结构安全》
4、 GB-18955-2003《木工刀具安全》
5、 JB/T-4173-1999《木工圆锯锯轴部件》
6、 其他和本设备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