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13]22号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杭土资发〔2013〕25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府部门及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备案暂行方法>的通知》(市府法[2012]19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你局的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省三统一”编号为:ZJAC14-2013-0002,请在印制和发布该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把这个编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杭土资发〔2013〕25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设
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分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杭州市区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6日
杭州市区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若干规定